3月15日,西安中院舉行“消費者權益刑事司法保護”新聞發(fā)布會,通報5年來西安兩級法院消費者權益刑事司法保護情況,發(fā)布一批涉食品、藥品、保健品、農藥等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典型案例。
2018年以來,西安兩級法院共審結生產、銷售偽劣侵權假冒商品刑事案件188件281人。其中,審結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96件,判處被告人158人,涉案金額1.43億余元,對30名被告人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對7名被告人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4237萬余元;審結假冒產品案件92件,判處被告人123人。同時,西安兩級法院積極適用非刑罰處理方法,對部分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被告人適用禁止令,已有9名涉及食品、藥品安全的被告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內繼續(xù)從事食品、藥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西安兩級法院不斷加大對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件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審理力度,5年共審結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19件,對24名被告人判令承擔公益訴訟民事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共計200余萬元。(記者 陶玉瓊 實習生 王奕楠)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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