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文化和旅游部官方網站消息,為緩解疫情下旅游企業(yè)經營困難,進一步做好文化和旅游系統(tǒng)疫情防控工作,文化和旅游部決定向旅行社暫退部分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
據了解,文化和旅游部明確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范圍為全國所有已依法交納保證金、領取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暫退標準為現有交納數額的80%。被法院凍結的保證金不在此次暫退范圍之內。
自本通知印發(fā)之日起兩年內,接受暫退保證金的各旅行社應在2022年2月5日前將本次暫退的保證金如數交還。
文化和旅游部要求,各地文旅行政部門應抓緊組織實施,自本通知印發(fā)之日起,一個月之內完成暫退保證金工作;應建立工作臺賬,指導和督促相關旅行社企業(yè)在全國旅游監(jiān)管服務平臺及時完成保證金信息變更和備案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應對未按期交還保證金的旅行社依法依規(guī)查處,并記入企業(yè)信用檔案,并于2020年3月15日前將保證金退還情況報送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管理司。
編輯: 大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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