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8日電(記者黃玥)遭受家暴應如何取證?女職工權益受到侵害時該通過哪些途徑維權……全國婦聯(lián)28日在京召開發(fā)布會,聯(lián)合相關單位發(fā)布第四屆“依法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十大案例”,為涉及婦女兒童權益的類似案件和維權難點問題提供示范指導。
此次發(fā)布的十大案例,涉及當前在婦女兒童權益保護中受到關注的家庭暴力、性侵未成年人、農(nóng)村婦女土地權益、婚姻家庭關系、女職工勞動保護等熱點難點問題。
以“家庭暴力成噩夢 缺席判決促新生”案例為例,胡某某被李某家暴后提起離婚訴訟,向婦聯(lián)、律師尋求幫助,由于胡某某缺乏證據(jù)保留收集意識,在訴訟過程中代理律師指導胡某某提交詳實的感情經(jīng)歷陳述,充分運用有限的證據(jù),有力說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經(jīng)常性家庭暴力已導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事實,審理過程中被告缺席,最終法院判決準予離婚。
中華全國律師協(xié)會副秘書長夏露在發(fā)布會上表示,現(xiàn)實生活中樹立證據(jù)意識是非常必要的。該案例法院堅持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判決雙方離婚,讓司法審判不被不遵守規(guī)則的人所左右,使李某因拒不到庭惡意對抗的行為,承擔后果,既維護了法律的公平與正義,又彰顯了司法為民的溫度。
全國婦聯(lián)相關負責人表示,“依法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十大案例”征集評選活動自2015年起舉辦,展示近年來司法機關、婦聯(lián)、工會和律師等社會力量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重要作用和維權成果,展現(xiàn)了我國尊重和保障婦女人權的生動實踐。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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