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整治半年后,華商報記者對此前投訴的受害租客、房東進行回訪——
房東房客:大多未能追回損失
警方:調查跑路中介暫無結論
西安市住建局:租賃平臺已建成,正測試
去年10月10日,西安市住建局等七部門印發(fā)《聯合開展整治住房租賃中介機構亂象專項行動工作方案》,重點整治住房租賃中介機構違規(guī)經營、違規(guī)出租住房、違規(guī)分割出租、發(fā)布虛假租賃信息、違規(guī)提供“租金貸”、違規(guī)提供經紀服務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
2019年11月4日,華商報刊發(fā)了《房屋中介頻頻“爆雷”調查》的報道,當時在西安已至少出現了南京樂伽西安分公司、左旗、馬馳、百客居、木浮生等5家“爆雷”的公司。報道后,2019年11月26日,西安市多個區(qū)住建局進行住房租賃中介機構亂象專項整治。
今年4月初,西安市住建局出臺《西安市住房租賃資金監(jiān)督管理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擬對“托管式”住房租賃交易中租金和押金實施專戶監(jiān)管。
聯合整治半年后,4月8日,華商報記者對此前投訴的受害租客、房東進行回訪,了解到他們大多仍未能追回損失。同時,住建部門稱,推出資金監(jiān)管平臺也只能是亡羊補牢。
百客居案例
中介高租低出 和朋友兩人租房均被騙
2019年9月,黃先生通過陜西百客居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和朋友在漢城南路一小區(qū)租了兩套房,房租1350元/月。黃先生說,他和朋友各自交了12個月的房租和押金共17550元。住了不到一個月,黃先生看到百客居爆雷的新聞,這時百客居公司已人去樓空。
■回訪:和房東協商后,租客都繼續(xù)住了一段時間
4月8日,黃先生對華商報記者說,在“爆雷”后不久,房東上門找他,“我1350元租的房子,百客居是用1550元/月的價格從房東那租來的,房東收到了4個月的房租。后來我和房東協商,我住了8個月,各承擔一部分損失。我朋友跟房東協商后住了6個月。”
“去年11月,蓮湖經偵開始接受報案,法人代表趙某也接受了警方調查。清明前夕,我們去蓮湖經偵詢問進展,民警說目前仍在偵查中,還未立案。”昨日,多位被騙的房東和租客說,因警方正在調查,法院也不受理相關民事訴訟。
■進展:住建部門稱警方已介入,警方建議現場咨詢
昨日,蓮湖區(qū)住建局工作人員說,事件進展需咨詢警方。公安蓮湖分局經偵大隊民警說,負責百客居跑路事件的辦案民警外出,具體可以前來現場咨詢。
樂伽案例
一次交了近3萬元房租 入住倆月房東找來
王女士去年5月初與南京樂伽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簽訂租房合同,月租2300元,王女士一次性向樂伽交了一年房租和押金共29900元。入住兩個月后,房東聯系王女士要房租,“我這才知道樂伽出了問題。后來才知道樂伽以3300元/月從房東那拿的房子。”
去年11月1日,公安蓮湖分局表示受理報案。11月26日,蓮湖區(qū)住建局聯合開展整治住房租賃中介機構亂象專項行動并公布舉報電話。
■回訪:和房東重簽租房協議,住了半年后搬離
昨日,王女士對記者說,樂伽工作人員給房東當時支付了4個月的房租作為押金,“本來房東讓我限期搬離,后來經住建局協調,重新簽了租房協議,我從去年5月住到去年11月搬離。”
■進展:警方稱目前未立案,等待南京調查結果
昨日,記者撥打蓮湖區(qū)住建局舉報電話,工作人員表示:“具體進展要問警方,之前警方和我們關于中介跑路的事也開過幾次會,但都說還沒有結束調查。”
公安蓮湖分局經偵大隊民警說,樂伽事件涉及全國,總部在南京,不只是西安出現問題,所以要先等南京的調查結果,“目前沒立案,因為南京那邊還沒有定性成犯罪,建議再等等。”
左旗案例
一次交了3年房租 不到一年房東催搬離
郭先生是長安區(qū)人,因家里拆遷,2019年1月,他通過西安左旗商業(yè)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在長安區(qū)找了一套房子,每月房租2050元。“當時簽了3年的租期,房租一次性都交了,一共7萬多元。”郭先生說,2019年10月左右,左旗公司出事后,他聽房東說,左旗一直沒有給房東打房租,房東要求他們一家盡快搬離,房東也去法院起訴了左旗公司。
去年9月25日,西安市公安局就人民網領導留言板關于左旗公司的回復稱,公安高新分局已傳喚左旗公寓法人代表及相關工作人員。經初步調查,尚未發(fā)現該公司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實和證據,相關調查工作正在深入進行中。
■回訪:租客住了一年多斷電,房東說每月還得還房貸
昨日,郭先生對記者說,他的租期本來到2022年1月,房東起訴后,他們一家還一直在這里住著,準備等法院判決后再決定是否搬家。但3月26日下午,家里突然停電了。“供電部門說房東拿著房本去供電局銷戶了,現在我們家沒有電表。”
郭先生和愛人為了上班方便,每晚還是會回到沒電的出租房。“我和房東溝通,但她還是讓我盡快搬走,前幾天我也去法院起訴了左旗。”
昨日,郭先生的房東對記者表示,2018年下半年,她與左旗公司簽了3年的租房合同,約定每季度轉一次房租,但從2019年10月開始就未再收到房租,每月還要還2700元的房貸。
■進展:長安住建建議房東房客協商處理
4月8日,記者以市民身份咨詢了長安區(qū)住建局,一工作人員說,左旗事件牽扯范圍比較廣,公安部門還未通報案情。該工作人員說,租客、房東都是受害者,問題確實不好解決,政府部門也呼吁協商處理。
“左旗、樂伽事件曝出后,西安市住建局特別重視,相應的措施也在制定當中。”該工作人員說,推出資金監(jiān)管平臺也是彌補漏洞,與受害租客、房東關系并不大,建議大家互相理解、各退一步。隨后,記者撥打了公安高新分局經偵大隊電話,值班民警說,具體案情需咨詢辦案民警,但其提供的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木浮生案例
半年房租剛交 就被房東限期搬離
2019年5月初,李女士通過西安木浮生青年公寓有限公司簽訂一年合同租公寓,月租2200元,她給木浮生公司支付了半年房租和押金共15400元。同年10月8日,李女士支付了剩余半年共13200元的房租,剛交房租一周,房東聯系李女士搬家,稱未收到房租。
■回訪:事發(fā)后就搬離了,聯系原房東也不理睬
4月8日,李女士對記者說,去年10月18日,木浮生公司發(fā)來短信,稱由于公司更換系統,所有房租均延遲付款,房租將在7個工作日內付款,但7個工作日后發(fā)現公司人員失聯。事發(fā)后她搬了出來,但還有部分東西留在租的房子里,“4月8日打算去搬,房東一聽是我的電話,說有事就掛斷了。”
■進展:警方還在進一步排查
4月8日,公安經開分局經偵大隊民警說,木浮生案目前還在調查中,審定報告已出來了,從賬面上來看資金沒有侵占,目前還有爭議,還在進一步排查。
相關回應
西安市住建局:若中介已跑路 相關職責在公安
4月8日下午,記者撥打了西安市住建局公布的關于住房租賃中介機構亂象的舉報電話。工作人員說,如果中介公司已經跑路,住建部門沒有辦法幫忙找人,相關職責在公安部門,住建部門只能負責協調。
關于近日出臺的《西安市住房租賃資金監(jiān)督管理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相關問題,工作人員說,現在資金監(jiān)管平臺還在征求意見中,未正式推出。“不管是樂伽還是左旗,出現問題后,我們深入分析發(fā)現,他們存在缺少資金監(jiān)管這一環(huán)節(jié),從而出現收了租客的錢沒有轉給房東,導致規(guī)模不斷擴大、資金鏈斷裂的情況,所以我們才研究了相關政策,現在正在征求意見。”
租客、房東怎樣才能放心地進行房屋租賃?該工作人員說,住建部門已建設了一個租賃平臺,目前正在測試中,上線后可以在該平臺上直接租房。
律師建議
各執(zhí)法部門應齊抓共管
如何才能剎住中介跑路的邪風?北京市京師(西安)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王國元說,首先,對于房屋中介機構來說,應加強對房屋租賃中介公司的監(jiān)管,嚴格落實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制度,包括對租賃合同進行備案。對于收取的住房租金,應當設立銀行監(jiān)管賬戶,防止中介機構隨意支取,造成資金鏈斷裂。同時,對于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中介公司,應當禁止其進入房屋租賃市場的資格。
其次,房屋租賃管理涉及的相關部門較多,協調管理的難度較大,對房屋出租市場的管理有時有一定的滯后性和銜接錯位性。因此,各執(zhí)法部門間應加強配合,實現齊抓共管,權責分明。
最后,房東與租客應當加強法律意識。當房屋租賃中介的某種行為侵犯自己的合法權益時,要學會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華商報記者 佘欣 田睿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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