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西安市公安局通報了6起涉疫違法案件。公安機關呼吁廣大市民群眾從自身做起,主動履行防疫責任和社會義務,積極配合開展防疫工作。
案件一 周某故意損毀公私財物被拘留7日并罰款
12月15日,周某為自己進出方便,用剪刀破壞長安區(qū)郭杜街辦南小張村村口疫情防控封閉圍擋。
公安長安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guī)定,給予周某行政拘留七日并處罰款二百元的處罰。
案件二 張某涉嫌襲警案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12月18日,張某在蓮湖區(qū)大慶路核酸檢測點阻礙疫情防控工作人員開展工作,出警民警在對其勸阻時,張某用拳腳擊打民警,致民警受傷。
公安蓮湖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guī)定,以涉嫌襲警罪對張某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件三 楊某強行闖卡被拘留10日
12月21日,楊某駕駛車輛途經長安與藍田交界處疫情防控卡點時,拒不配合工作人員檢查,強行闖卡。
藍田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guī)定,給予楊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案件四 姜某不遵守防疫規(guī)定在小區(qū)門口吵鬧被拘留10日
12月21日,姜某進入小區(qū)時不遵守防疫工作規(guī)定,在小區(qū)門口吵鬧,擾亂公共秩序。
公安碑林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之規(guī)定,給予姜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案件五 王某不戴口罩還撕扯工作人員防護服被拘5日
12月21日,長安區(qū)灤鎮(zhèn)街辦工作人員組織開展核酸檢測期間,村民王某未佩戴口罩與排隊人員近距離交談、接觸,不聽勸阻并撕扯工作人員防護服。
公安長安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guī)定,給予王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案件六 杜某、李某拒擅自翻閱疫情封控圍擋被警告處罰
12月22日,杜某、李某違反防疫工作規(guī)定,擅自翻越朱雀大街與南三環(huán)十字疫情封控圍擋,被民警抓獲。
公安雁塔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guī)定,給予杜某、李某警告處罰。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市民,維護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人人有責。希望廣大市民群眾從自身做起,主動履行防疫責任和社會義務,積極配合開展防疫工作。對拒不履行疫情防控措施,擾亂社會秩序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查處。
西安報業(yè)全媒體記者 王濤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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