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延安市委批準,延安市紀委監(jiān)委對延安市公安局原二級調研員黃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斌違反政治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里不一,搞兩面派,做兩面人;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黃斌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治信仰缺失,利用職務便利,索取賄賂,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延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黃斌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黃斌簡歷
黃斌,男,漢族,1964年2月出生,陜西靖邊人,大學文化程度,1984年2月參加工作,1989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4.02--1991.12 陜西省上畛子監(jiān)獄干部;
1991.12--1993.03 陜西省上畛子監(jiān)獄副主任科員;
1993.03--1994.10 延安市(現(xiàn)寶塔區(qū))橋溝派出所民警;
1994.10--1997.01 延安市(現(xiàn)寶塔區(qū))南市派出所所長;
1997.01--1999.04 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南市派出所所長;
1999.04--2001.12 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寶塔派出所所長;
2001.12--2005.08 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鳳凰派出所所長(正科級);
2005.08--2011.12 延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副支隊長;
2011.12--2014.11 延川縣公安局政委;
2014.11--2019.09 富縣公安局局長;
2019.09--2019.11 延安市公安局三級調研員;
2019.11-- 延安市公安局二級調研員。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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