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記者從西安市發(fā)改委了解到,為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進一步明確我市公共資源交易范圍,市發(fā)改委會同有關部門對《西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2021年版)》進行修訂,形成了《西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2025年版)》,并于近日印發(fā),為全面落實公共資源交易應進必進、陽光交易提供制度支撐。
記者了解到,新修訂的《目錄》分為6類、30項和52子項。與2021年的版本相比,共新增3項、9個子項,具體包括:在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方面,新增新能源工程,地方鐵路、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工程,代建服務和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項目3個子項;在資源類交易方面,新增草原交易1項,新增城鄉(xiāng)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jié)約指標流轉,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2個子項;在國有產權類交易方面,新增生態(tài)保護修復工程余量資產交易,供銷合作社社有資產交易2項,新增全市農村集體持有資產收益權轉讓1個子項;在無形資產類交易方面,新增前期物業(yè)管理,出租汽車經營權取得,軌道交通、公交場站廣告使用權、經營權出讓3個子項。
此外,新修訂的《目錄》刪除了水權交易1項和全市國有林地租賃權出讓,全市農村集體資產股權轉讓,全市四荒地使用權流轉3個子項,刪除項目交易進入西安城鄉(xiāng)融合要素交易市場進行交易;按照國家標準對項目編碼進行規(guī)范,對8個子項內容表述進行規(guī)范。
(記者 李欣怡)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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