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發(fā)布的《關于在陜西省西安市、山東省青島市簽發(fā)往來港澳“個人旅游簽注”的公告》指出,近日,國務院批準增加陜西省西安市、山東省青島市為內(nèi)地赴港澳“個人游”城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決定自3月6日起,在西安市、青島市為符合條件人員簽發(fā)往來港澳“個人旅游簽注”。西安市、青島市戶籍居民以及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在西安市、青島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人工窗口,或設在人工窗口的智能簽注設備提交申請,自行選擇辦理“個人旅游簽注”或者“團隊旅游簽注”,免予提交申請事由材料。“個人旅游簽注”包括:赴香港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1年二次簽注;赴澳門3個月一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簽注持有人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記者 霍海澎)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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