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在立法和司法領域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陜西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梁曦表示。
12月25日,陜西省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對“推動提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工作”情況進行通報,并發(fā)布3件全省檢察機關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典型案例。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做出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在立法上正式確立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即對認罪認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給予程序上從簡、實體上從寬的處理。2019年10月24日,“兩高三部”正式發(fā)布了《關于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為司法機關準確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提供了具體規(guī)定。
據統(tǒng)計,2019年10月,陜西全省認罪認罰適用率從9月的61.7%上升為75.1%。11月,全省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為77.3%,較上月增加2.2個百分點。
梁曦表示,推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確保準確及時懲罰犯罪、加強人權司法保障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是推動案件繁簡分流、優(yōu)化司法資源配置、提升訴訟效率的重要方式,更是滿足新時代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社會和諧殷切期盼的重要路徑。
另悉,此次會議上還發(fā)布了涉及運輸毒品罪、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等3起典型案例,分別從不同角度詮釋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的效果。 (張一辰)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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