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huán)境的若干意見》。
意見稱,由于一些歷史的和體制機制方面的原因,目前教師特別是中小學教師還存在負擔較重的問題,主要表現是:各種督查檢查評比考核等事項名目多、頻率高;各類調研、統計、信息采集等活動交叉重復,有的布置隨意;一些地方和部門在落實安全穩(wěn)定、掃黑除惡、創(chuàng)優(yōu)評先等工作時,經常向學校和教師攤派任務。極大地干擾了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給教師增加了額外負擔。對此,必須牢固樹立教師的天職是教書育人的理念,切實減少對中小學校和教師不必要的干擾,把寧靜還給學校,把時間還給教師。
除教育部門外,其他部門不得自行設置以中小學教師為對象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確需開展的要商教育部門,按程序報批后實施。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由同級教育部門統籌協調開展,同類事項可合并進行,涉及多部門的聯合組團開展,嚴格按要求按程序進行,不能層層加碼、擴大范圍、增加環(huán)節(jié)、延長時間。
省級黨委和政府要對現有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進行一次集中清理,嚴格控制總量和頻次。要對各類校園創(chuàng)建活動嚴格審核把關,能合并的盡量合并,能取消的堅決取消。確保對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在現有基礎上減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的事項實行清單管理。
各級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堅決糾正機械式做法,盡量簡化程序,減少不必要的環(huán)節(jié)和表格數據材料檢查。不得簡單以留痕作為評判工作成效的標準,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務APP(應用程序)上傳工作場景截圖或錄制視頻等方式來代替實際工作評價,不能工作剛安排就開展督查檢查評比考核,堅決克服重留痕輕實績的形式主義做法,避免干擾正常教育教學活動。
各級黨委和政府統一部署的維護穩(wěn)定、掃黑除惡、防災減災、消防安全、防艾等重要專項工作,確需中小學教師參與的,由教育部門嚴格按要求依程序統籌安排。
各級黨委和政府統一部署開展的文明、衛(wèi)生、綠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創(chuàng)優(yōu)評先活動,涉及中小學校的,由教育部門嚴格按要求依程序統籌安排,原則上不得安排教師上街執(zhí)勤或做其他與教師職責無關的工作,不得影響正常教育教學。未經教育部門同意,有關部門不得擅自進校園指導教師開展相關工作。
規(guī)范精簡各類報表填寫。各級黨委和政府及教育部門要嚴格規(guī)范涉及中小學教師的有關報表填寫工作,精簡填寫內容和次數。針對中小學教師開展的調研活動,須經教育部門同意并部署,堅決避免不同部門多頭和重復調研。
省級黨委和政府要根據本意見精神,列出具體減負清單,扎實推進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工作取得實效。 據新華社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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