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日,西安市保障房反詐騙宣傳月活動在未央區(qū)盛龍廣場正式啟動,市住建部門工作人員現(xiàn)場向廣大市民宣傳保障房反詐騙相關內容,提醒大家提高警惕性和防騙意識,保護好自己的“錢袋子”。
本月多點位持續(xù)進行反詐騙宣傳
隨著西安戶籍政策的改革,國際化大都市的建設,城市吸引力持續(xù)加大,人口快速增長,申請公租房人數持續(xù)增長,出現(xiàn)階段性供需不平衡。記者了解到,近期,有不法分子通過抖音、今日頭條、微信朋友圈等平臺發(fā)布虛假保障房信息,誘騙群眾與視頻發(fā)布者私聊,進而實施詐騙等行為。
為提高廣大市民的防范意識,西安啟動了由西安市住建局主辦、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承辦、西安市安居集團協(xié)辦的保障房反詐騙宣傳月活動。即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活動分別在未央區(qū)未央路盛龍廣場、高新區(qū)唐延路旺座國際城E座廣場、未央區(qū)文景路首創(chuàng)·富北高銀廣場、長安區(qū)鳳棲長安大廈廣場、小寨賽格廣場等多個人流量集中區(qū)域舉行,住建部門工作人員將在現(xiàn)場向市民宣傳保障房反詐騙相關內容。
1月3日,在盛龍廣場宣傳現(xiàn)場,通過廣播、展板和工作人員現(xiàn)場面對面宣傳等多種形式,向過往市民講解保障房常見的幾種騙局,同時告知大家在西安申請保障性住房的正確渠道、合規(guī)方法。為吸引大家積極參與,現(xiàn)場還準備了臺歷、春聯(lián)、福字帖、生肖卡等宣傳紀念品,免費贈送給市民。
西安公租房已分配入住150個項目共14.56萬套
“我家就住龍首村附近,以前對保障房聽說過一些,但具體政策還不太了解,今天剛好在這了解一下具體政策。”當日活動現(xiàn)場,楊女士手拿宣傳頁,仔細向住建部門的工作人員詢問相關內容。
近年來,隨著西安住房保障體系持續(xù)完善,西安住有所居的目標加速實現(xiàn),截至2023年底,西安市公租房已分配入住150個項目、14.56萬套。保障房建設的加速推進,照亮了西安越來越多的新市民、年輕人“住有所居”的城市夢想。
但由于一些市民對西安保障性住房政策了解不足,對于如何申請保障性住房還不太了解,讓一些詐騙分子有機可乘。他們謊稱可以代辦、找關系,給有需求的群眾進行“有償幫忙”,詐騙群眾錢財。
為杜絕此類情況,去年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制作了《保障房的詐騙四大騙局》《西安市保障房申請指南》等宣傳小視頻、宣傳漫畫、宣傳文章等在微信公眾號、抖音等短視頻平臺及媒體進行宣傳。
同時,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還深入開展群眾身邊和作風問題暨住房領域專項整治工作,下大力解決保障房違規(guī)問題,讓保障房成為百姓的“公平房”“民心房”“暖心房”。
警惕!這四種保障房詐騙騙局常見
記者從當日活動現(xiàn)場了解到,目前有四種常見的保障房詐騙騙局,提醒市民要擦亮眼睛。
騙子聲稱保障性住房申請可以代辦。對此,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醒廣大市民:西安保障房從未設置任何委托辦理機構,全程不收取任何費用。任何單位、機構個人在受理保障性住房資格審核業(yè)務中收取的任何費用,均為違法行為。
騙子聲稱可托“熟人”決定搖號結果。在此過程中,騙子常常以實際搖號中簽的申請人為“實例”,謊稱其為“運作”結果。不中也可退費。實則是騙子通過賭概率的方式詐騙申請人錢財,對未搖號中簽的申請人則“一拖再拖”,最后“一走了之”。對此,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醒:西安保障房均需通過公開搖號形式進行分配。
騙子聲稱公租房三五年后可以買,自己可以代辦。實則是,按照規(guī)定,我市公租房只租不售,不存在入住后可購買產權的相關政策。
騙子聲稱可以不通過分配程序,直接獲得保障性住房。騙子通常將事先租賃的房屋謊稱是保障性住房,收到 “代辦費”后將房屋轉租給受騙人。當房東找上門時,騙子早就“一走了之”。對此,提醒廣大市民,西安公租房均需通過公開搖號形式進行分配,并與住房保障部門簽訂配租協(xié)議后方可入住。
提醒:申請保障房資格的全部流程均無中介、不收費、無代辦
記者了解到,從2018年起,西安累計向公安機關提供保障房詐騙線索64件,配合公安、法院出具調查取證單37件,目前37件案件全部進入司法審核程序。
對此,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醒廣大市民,各類保障房的申請、審核、配租有著嚴格的程序,按照有關政策公開、公平、公正進行,切勿相信花錢“找關系”等就能辦理保障房的信息,以免上當受騙遭受財產損失。
申請保障房資格的全部流程均無中介、不收費、無代辦。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從未委托任何單位、機構、個人收費代辦保障房。任何單位、機構、個人在受理保障房資格審核業(yè)務中收取任何費用,均為違法行為。不法分子利用保障房實施詐騙,最終難逃法律的嚴厲制裁。
如有市民向收費代辦保障房的機構或個人交納了錢財,請受害群眾盡快到公安機關舉證、報案,盡早挽回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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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辦保障房涉法涉訴典型案例通報
按照市委和市政府關于公共資源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要求,市住建局聯(lián)合公安部門,對非法代辦保障房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為進一步提醒群眾避免上當受騙、遭受經濟損失,再次對代辦保障房涉法涉訴典型案例進行通報。
■案例一
從2019年9月至2020年5月,郭某某租用西安市新城區(qū)某賓館作為辦公地點,非法開展公租房代辦業(yè)務,謊稱自己有辦理公租房能力,騙取大量保潔員的信任,與保潔員們簽訂所謂的“委托申請協(xié)議”,并以收取辦事費用及預交房租的名義,向每位保潔員收取2.5萬至3萬元的費用,共計騙取46名保潔員119萬余元。郭某某將所得贓款用于個人消費和賭博揮霍。
因長期未能辦理,被害人報警,經公安機關調查取證,郭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錢款,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經審查檢察院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根據郭某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結合其多次詐騙多名經濟困難群眾的情節(jié),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
■案例二
2018年至2019年間,被害人王某某、陳某甲、樊某三人先后通過樊某認識馮某某,馮某某虛構自己有能力辦理公租房的事實,于2019年在西安市新城區(qū)分別騙取被害人王某某、陳某甲、樊某人民幣1.4萬元、1.6萬元、2.2萬元,共計5.2萬元,用于個人消費。
因長期未能辦理,被害人報警,案發(fā)前,馮某某已退還被害人王某某0.4萬元、陳某甲1.1萬元。案發(fā)后,馮某某將剩余3.7萬元贓款全部退還三名被害人并取得三名被害人的諒解。經公安機關調查取證,馮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經審查檢察院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根據馮某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以及社會危害程度,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案例三
田某某謊稱其親戚在住建部門上班,以能夠辦理公租房、經濟適用房為名,先后騙取被害人薛某某等9人共計358835元。經查,田某某將所得贓款用于個人揮霍使用。
經公安機關調查取證,田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依法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經審查檢察院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近日,法院判決田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8萬元;責令田某某向9名被害人退賠贓款共358835元。
■案例四
吳某某與舒某某商量以為他人辦理西安市的經濟適用房、公租房、限價房為名,收取費用。后舒某某、吳某某向被害人李某某等3人謊稱其關系很硬,可以辦理西安市的經濟適用房、公租房。3名被害人信以為真,通過微信轉賬等方式給舒某某、吳某某共計轉賬175.897萬元。因長期未能辦理,被害人報警,舒某某、吳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經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吳某某、舒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計人民幣175.897萬,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經審查檢察院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判決吳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20萬元;舒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20萬元;責令吳某某、舒某某退賠贓款。
■案例五
李某某與被害人賈某某在“西安二手房源匯總”微信群中相識,李某某謊稱可以無條件九個月辦成公租房。騙取賈某某信任后,賈某某先后收取191名受害群眾的資料及相關費用共計1528000元,交給李某某后,李某某逃匿。被害人報警后,李某某主動歸案。
經公安機關調查取證,李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經審查檢察院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近日,法院判決李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又6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責令李某某向被害人賈某某退賠涉案款項1478000元。(文/圖 記者 梁璠)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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