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上午,商洛交警微博發(fā)布消息稱,根據(jù)相關文件,從2019年11月1日起,未安裝ETC車載裝置的車輛禁止上高速公路。微博發(fā)布兩個小時后刪除,后商洛交警回應稱,微博表述內容有誤,只是鼓勵車主安裝ETC,方便群眾通行,并非不安裝ETC就不能上高速。
商洛交警10月15日上午8時許發(fā)布微博原文稱:2019年10月14日,商洛市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收費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會議并印發(fā)文件,決定從2019年11月1日起,未安裝ETC車載裝置的車輛禁止上高速公路。望廣大車主知曉并自覺安裝ETC車載裝置,避免因此給您帶來出行不便。
微博還附有《商洛市加快推動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收費應用服務實施方案》的通知(簡稱《方案》)。記者注意到《方案》原文為:從2019年11月1日起,未安裝ETC車載裝置的車輛進入高速公路時,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配合收費管理單位引導車輛繞行普通公路。
微博發(fā)出后網(wǎng)友質疑,這不是變相要求車主安裝ETC嗎?難道不安裝ETC真的上不了高速嗎?其他地方?jīng)]有類似明確規(guī)定呀!兩個多小時后,該微博被發(fā)布者刪除。
10月15日,商洛交警支隊高速大隊大隊長李聯(lián)升介紹,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收費是國務院統(tǒng)一部署的工作,撤銷省際收費站,實行電子不停車自動繳費系統(tǒng)(ETC),陜西屬于全國第二批實施省份。時間要求是2019年10月31日前,將省級線路收費站改造完畢,2020年1月1日正式實施電子不停車繳費。
李聯(lián)升介紹,省市多次召開會議就此項工作進行安排部署,陜西確定了各地市安裝ETC數(shù)量,商洛為44300輛(全市機動車保有量16萬輛)。他表示,作為交警部門,組織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宣傳組織落實等工作。商洛交警發(fā)布的微博內容系表述有誤,實際情況為到2020年1月1日實現(xiàn)以ETC為主要收費方式,未安裝ETC的車輛也可上高速通行。
>>知道一下
安裝ETC車載裝置免費 可享受5%的通行費優(yōu)惠
據(jù)悉,為了貫徹落實中省關于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的決策部署,實現(xiàn)不停車快捷收費,減少擁堵,提高通行效率,商洛市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收費站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方案》。
《方案》總體目標是到2019年底,高速公路收費站ETC全覆蓋,ETC車道成為主要收費車道,貨車實行不停車收費,商洛籍牌照汽車ETC車載裝置安裝率達到8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ETC收費率達到90%以上,所有人工收費支持移動支付等電子收費方式。到2025年,全面建成技術先進、制度完善、服務優(yōu)質、運行穩(wěn)定的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快捷收費體系。
同時,自2019年6月1日起,發(fā)行機構應免費為ETC用戶安裝ETC車載裝置。2019年7月1日起,所有通行陜西省高速公路的ETC車輛均可享受5%的通行費優(yōu)惠交納政策。(記者 陳永輝)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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