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工業(yè)醋酸不能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一男子為了牟利,仍伙同他人以工業(yè)醋酸冒充食用醋酸進行銷售。昨日,西安中院開庭審理此案。
李某今年60歲,高中文化。檢察機關指控,2015年10月以來,李某伙同被告人王某租用西安市月幸路一庫房,銷售焦糖色、食用醋酸等食品添加劑。為獲取更多利益,李某在明知工業(yè)醋酸不能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的情況下,從陜西中慶石化銷售有限公司購買工業(yè)醋酸。后李某、王某二人將私自印制的河南凱帝食品有限公司“九城”牌食用醋酸、石家莊新宇三陽實業(yè)有限公司“文摯”牌食用醋酸等商標粘貼在進購的工業(yè)醋酸桶上,以工業(yè)醋酸冒充食用醋酸進行銷售。
2015年10月22日至2016年9月27日,李某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向中慶石化公司支付工業(yè)醋酸貨款共計35.72萬元。經檢驗,涉案醋酸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冰乙酸(又名冰醋酸)》中對食品添加劑冰乙酸的要求。檢察機關認為,二被告人在生產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予以銷售,情節(jié)嚴重,應當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責任。
工業(yè)醋酸多為化工合成制得,主要用于化學工業(yè)及制造業(yè)等,由于含有很多雜質、重金屬和苯類物質,可對人體造成危害。“我知道有危害,知道不應該食用,但我想盈利。”昨日庭審中,李某交代,工業(yè)醋酸每噸價格4000元左右,而食用醋酸每噸8000元左右。他稱,通過野廣告私自印刷了假冒商標,貼在工業(yè)醋酸的塑料桶上。據悉,這些工業(yè)醋酸被銷售給外縣一些小醋廠或個體戶。
另一被告人王某稱,她只是個打工的,對老板李某采購的醋酸是否對人體有害并不清楚,只是按老板要求工作,“沒想到會觸犯法律、危害社會。”控辯雙方就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情節(jié)及量刑展開辯論。該案未當庭宣判。(華商記者 寧軍)[page]
[page]
編輯: 孫璐瑩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