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02日17時35分許,榆綏中隊榆林南外勤分隊在日常巡邏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一輛車牌號為陜K29XXX的小型轎車停在上行線180KM處的應急車道內,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剛開始民警以為車輛可能出了什么問題開不動了,想得上前幫忙,可是發(fā)現(xiàn)駕駛人正在車內休息,民警本想勸解駕駛人將車駕駛至服務區(qū)再休息,可是打開車窗后便聞到了濃郁的酒味,民警隨后便喚醒駕駛人要求立即下車,防止其駕駛車輛逃離。
在確保安全后便對該駕駛員人進行了呼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發(fā)現(xiàn)該駕駛人的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53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行為,民警便立即將其控制并呼叫支援,帶至榆林市第一醫(yī)院經行抽血化驗,之后將其帶至榆綏中隊醒酒室醒酒。
在收到血檢報告時該駕駛員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36.62mg/100ml,隨后將此案轉為刑事案件,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過程中。 在此,榆綏高速交警提醒廣大市民們?yōu)榱四图胰说娜松戆踩形鹁坪篑{車、安全文明出行。(侯少澤)
編輯: 高三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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