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無資質薦股收費近500萬 男子因非法經營罪獲刑
男子將自己包裝為“股神”“大師”并推薦股票,牟取不正當利益,損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近日,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非法經營罪案件。
2013年7月,待業(yè)在家的65后男子黃某在未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yè)資格的情況下,通過網絡開辦證券培訓、咨詢課程,非法牟利。黃某在網絡上發(fā)布證券講解視頻、宣傳照片等,謊稱其本人是著名證券投資家、北京證券首席講師、北京大學客座教授,宣稱其推薦的多只股票市值翻幾倍等,吸引網友繳納會員費人民幣29800元,加入其在網絡上開辦的“精英操盤實戰(zhàn)班”。聽到如此高額的回報率,不少投資者都頗為心動,紛紛掏出腰包付費聽課。之后黃某便在QQ群、某網絡視頻平臺中為繳費會員講解、分析股票K線圖,講評相關個股及大盤走勢,向會員分析、講解多只股票買賣時間。
期間,為擴大會員規(guī)模,增加課程可信度,黃某注冊成立福州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但公司經營范圍不包含證券服務業(yè)務。隨后,黃某便以福州某傳媒公司名義在福清市某酒店開展“福清高峰論壇”講座,并通過網絡宣傳吸引網友參加。黃某在會場向參會人員講解、分析、推薦股票,吸引參會人員加入其在網絡開辦的“精英操盤實戰(zhàn)班”。但按照黃某的指導,大部分會員買賣、持有股票后皆損失慘重。
2019年4月11日黃某被公安民警抓獲,到案后如實供述上述犯罪事實。截止案發(fā)之日,黃某先后收取168名網絡會員繳納的培訓費共計人民幣4994800元,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700000元。
福清法院經審理認為,黃某違反國家證券法律法規(guī),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擾亂市場秩序,數額達人民幣4994800元,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黃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認罪認罰,依法予以從輕處罰。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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