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職工合理的住房消費需求,5月17日,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對現(xiàn)行《西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實施細則》進行修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記者注意到,《西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實施細則》中提出,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購房人(產(chǎn)權(quán)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金額。職工還需要按規(guī)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
“這其實是延續(xù)了以往的政策,”6月11日,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介紹,西安一直是可以在購房的時候,提取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積金,不過幫忙還房貸暫時沒有開展。
“因為我們審貸的時候,月供控制在家庭月收入的一半,夫妻雙方的收入再加上每月繳存的公積金,足夠還貸了。”
華商報記者 卿榮波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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