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監(jiān)管,省教育廳起草了《陜西省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監(jiān)管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并于近日通過省教育廳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培訓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
培訓機構必須嚴格執(zhí)行收費公示制度
征求意見稿明確,本辦法適用于在陜西省范圍內審批登記的面向中小學生(含3至6歲學齡前兒童)開展校外培訓的機構(包括線上和線下)。預收費是指校外培訓機構預先收取的學員培訓服務費用。
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實行屬地監(jiān)管原則。學科類和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應全額納入監(jiān)管范圍。要求培訓機構嚴格執(zhí)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收費項目與標準應在培訓機構辦學場所、網站等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并在培訓服務前向學員明示。不得在公示的項目和標準外收取其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學員攤派費用或者強制收費。禁止以虛構原價、虛假折扣、虛假宣傳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
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或變相收取超過60課時的費用
要求培訓機構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xié)調一致。按培訓周期收費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按課時收費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或變相收取超過60課時的費用。按周期收費和按課時收費同時進行的,只能選擇收費時段較短的方式,不得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超過3個月的費用。不得使用培訓貸方式繳納培訓費用。
校外培訓預收費須全部進入唯一專用賬戶監(jiān)管
校外培訓機構應當在主管部門指導下,自主選擇所在縣(市、區(qū))內符合條件的銀行設立唯一預收費專用賬戶,并將預收費資金與其自有資金分賬管理。校外培訓預收費須全部進入專用賬戶,不得使用本機構其他賬戶或非本機構賬戶收取培訓費用,以現金等形式收取的應于當日或次日全部歸集至專用賬戶。銀行托管數據全部納入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jiān)管與服務綜合平臺,實現動態(tài)監(jiān)管,各地選用的資金監(jiān)管合作銀行應與監(jiān)管平臺實現資金數據的實時同步。
學員在開課前提出退費5個工作日內退還所有費用
校外培訓機構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應提前一個月告知學員,并全額退還剩余費用。學員申請退費的,校外培訓機構應按培訓合同的退費約定立即啟動退費程序,及時完成退費。學員在課程開始前提出退費的,校外培訓機構原則上應在5個工作日內按原渠道一次性退還所有費用。學員在課程開始后提出退費的,應按已完成課時的比例扣除相應費用,其余費用原則上應在15個工作日內按原渠道一次性退還。合同條款另有約定且不違反上述退費原則的除外。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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