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教育部網站發(fā)布了《關于首批全國急救教育試點學校認定結果的公示》,經學校自主申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教育部擬認定201所學校為首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學校,公示期為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全文如下:
關于首批全國急救教育試點學校認定結果的公示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工作的通知》(教體藝廳函〔2021〕43號),經學校自主申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教育部擬認定201所學校為首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學校(名單見附件),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
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映。以單位名義反映的須加蓋本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應署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寫明聯(lián)系電話。反映情況的書面意見請于2021年12月3日之前通過信函郵寄、電子郵件送達教育部體育衛(wèi)生與藝術教育司,逾期及匿名反映恕不受理。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大木倉胡同37號(郵政編碼:100816),教育部體育衛(wèi)生與藝術教育司
電子信箱:llyj@ceeia.cn
教育部體育衛(wèi)生與藝術教育司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首批全國急救教育試點學校公示名單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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