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8月23日電(記者 李浩)西安市政府近日印發(fā)《西安市建立耕地保護獎補機制的實施意見》,從2018年開始,在全市相關區(qū)縣、開發(fā)區(qū)范圍內,按照“誰保護,誰受益”和“分級負責,突出重點”的要求,全面建立耕地保護獎補機制,并由市級財政每年設立5000萬元專項補助資金。
意見明確,獎補范圍是指依據地籍變更數據確定的基本農田(含耕地)。獎補對象為承擔耕地保護任務和責任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獎補資金主要用于農業(yè)生產基礎設施修繕、土壤地力培育、耕地保護管理工作等,在確保完成耕地保護任務并符合相關資金使用管理規(guī)定的前提下,也可用于發(fā)展農村公益事業(yè)、建設農村公共服務設施等。
意見稱,獎補資金主要從市級土地出讓收益、省市下達的耕地保護資金、農業(yè)土地開發(fā)資金、土地違法罰沒收入中統籌安排。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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