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國家開發(fā)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yè)銀行等多家銀行發(fā)布公告,根據財政部、教育部、人民銀行、銀保監(jiān)會《關于做好2023年國家助學貸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償還工作的通知》,將對承辦的國家助學貸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高校助學貸款)實行免息及本金延期償還。
4月23日,記者從中國銀行陜西省分行了解到,目前該政策已經在陜西同步執(zhí)行。陜西省內所有高校2023年及以前年度畢業(yè)、在2023年內應償還本金或利息的貸款學生,將自動免除2023年及以前年度畢業(yè)的貸款學生2023年內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無須貸款學生申請。
記者了解到,對于2023年內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需要申請延期償還的學生,國家開發(fā)銀行公告稱,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錄國家開發(fā)銀行學生在線系統(tǒng),按照系統(tǒng)提示完成申請。延期貸款不計罰息、不收復利。
“我行將提供安全方便的渠道,供貸款學生提出本金延期償還申請。”中國銀行陜西省分行相關業(yè)務團隊主管朱琪告訴記者,中國銀行將在5月中旬左右,上線該業(yè)務小程序。經貸款學生自主申請,可延期1年償還,按照有關規(guī)定,助學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2年,延期貸款不計罰息和復利。
在征信方面,記者了解到,銀行將按照調整后的貸款安排報送征信信息,已經報送的將予以調整。值得關注的是,若貸款學生本年度未申請本金延期償還并產生了逾期記錄,銀行將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規(guī)定報送征信不良記錄。
多家銀行也提醒學生,延期償還的本金仍將按照原合同約定正常計收利息(按照《通知》要求予以免息的部分除外),并非不產生任何利息。請綜合考慮后決定是否申請本金延期償還。此外,銀行不會以免息、延期還本及調整征信信息為由,附加不合理條件、要求轉賬匯款或索取個人信息,如收到此類郵件、電話或短信,請勿輕信,以免蒙受損失。(記者 李猛 實習生 耿楊洋)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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