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飯店工作一段時間后,沒拿到工資,反而要給倒找,這是怎么回事呢?
小雪是咸陽人,今年16歲,因家里生活拮據,今年5月,她輟學來西安打工。隨即應聘到西安騾馬市附近的張胖子私房菜做服務員,然而,讓她沒想到的是,干了一個月,不僅沒掙到工資,反而要給老板倒找錢。
小雪說,剛去的時候,店方說,待遇是2100元,加全勤共2200元。干了幾天后,老板娘告訴她新人工資只能按1700元算,干到最后,甚至上廁所超過10分鐘都要扣錢。于是今年9月底,小雪離職,“當時老板承諾10月份會發(fā)9月份的工資。”
可直到10月20日,不但工資沒有發(fā),小雪的微信還被老板拉黑了。當天,小雪去店里詢問,她在店里看到工資條時發(fā)現,9月份干了20多天,工資竟然成了負數,還要給店里倒貼錢。
22日,華商報記者看到了小雪的工資條,上顯示,小雪的工資每天為60元,出勤20天共1200元,因為遲到忘打卡共扣除145元,工服圍裙鑰匙等共扣除250元,曠工兩天每天扣500元,最終實發(fā)為負195元。小雪說,在開始工作時,老板并沒有說過曠工每天要扣500元。
提起這事,該店負責人稱,小雪在店內的表現很一般,因為小雪不遵守店內的規(guī)定,對其進行的處罰。
22日上午,碑林區(qū)勞動監(jiān)察大隊前往該店進行調查,先是要求該店支付小雪的工資1500元,之后又告知該店老板提供員工花名冊等資料,并配合調查。在調查結束后,將會依據調查結果要求該店進行整改,并進行處罰。
碑林區(qū)勞動監(jiān)察大隊執(zhí)法人員說,初步調查發(fā)現,這家店在人員聘用上存在很多問題,他們將會按照規(guī)定嚴肅處理,并對轄區(qū)內的用工單位進行排查。
文/實習記者 蒲陽 華商報記者 卿榮波 圖/鄧小衛(wèi)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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