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路)19名網約車司機因不滿公司的用工合同,申請西安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后該公司不服向法院提出撤銷裁決申請。4月7日,西安中院開庭審理,經過六小時調解,雙方達成和解。
辦案法官表示,網約車司機作為勞動力市場中出現(xiàn)的新型職業(yè)類型,其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的勞動關系屬于新業(yè)態(tài)衍生的新型用工關系,不同于傳統(tǒng)勞動關系,所涉及的法律關系具有復雜性、交叉性、跨域性、群體性等特點。根據《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guī)定,該批案件涉及新類型用工主體的權利義務,且涉案人數較多,故在此次開庭審理前合議庭已與當事各方溝通協(xié)調,庭審中準確細致審查涉案網約車公司的運營模式、網約車司機的管理模式等方式,厘清了19名網約車司機的用工模式,并取得了當庭達成調解協(xié)議的良好效果,對該群體性案件糾紛化解及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起到了積極作用。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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