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午,禮泉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惡勢力案件,九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7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從2016年11月起,被告人李陽與被告人楊威、景新、鞏軍艦經(jīng)常糾集在一起,分別與被告人趙新堂、景新合伙開設(shè)賭場,又糾集被告人強民校在賭場提供賭資,雇傭被告人楊威、景新、鞏軍艦為賭場提供保護,開設(shè)賭場非法所得150000元。為索要賭債,被告人李陽雇傭、指使其他被告人多次實施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法院判決認定,各被告人為索要賭債共實施敲詐勒索一起、非法拘禁三起,違法行為四起,各被告人的違法犯罪行為擾亂了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判決認為,被告人李陽的行為構(gòu)成開設(shè)賭場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趙新堂的行為構(gòu)成開設(shè)賭場罪,被告人強民校的行為構(gòu)成開設(shè)賭場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楊威的行為構(gòu)成開設(shè)賭場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景新構(gòu)成開設(shè)賭場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鞏軍艦的行為構(gòu)成開設(shè)賭場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強贊偉、唐永杰、趙歲朋構(gòu)成非法拘禁罪。其中被告人李陽、楊威、景新、鞏軍艦均系累犯,被告人李陽、強民校、楊威、景新、鞏軍艦一人犯數(shù)罪,應(yīng)當數(shù)罪并罰。被告人強民校、楊威、景新、鞏軍艦、強贊偉、唐永杰、趙歲朋自愿認罪認罰。根據(jù)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jié)、手段及對社會危害程度,依法判處:被告人李陽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15000元;被告人趙新堂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被告人強民校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被告人楊威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被告人景新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被告人鞏軍艦三年二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被告人強贊偉有期徒刑為九個月,宣告緩刑一年六個月;被告人唐永杰有期徒刑八個月,宣告緩刑一年;被告人趙歲朋有期徒刑七個月,宣告緩刑一年,并責令被告人退賠被害人李瑞23000元,追繳被告人非法所得150000元。
“六清”行動開展以來,禮泉法院堅決貫徹上級黨委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增強工作責任感、緊迫感,以“不獲全勝決不收兵”的堅定意志,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收官戰(zhàn),努力以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效,為守護平安禮泉貢獻力量,展示禮泉法院的責任與擔當。(記者 郭朝霞 通訊員 孟敏 )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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