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商洛市洛南法院對魏某慶等10人涉惡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
洛南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人魏某慶為了謀取非法利益,成立洛南縣恒騰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高利放貸,在索要非法債務過程中,以親情為紐帶、以公司雇員為成員,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在洛南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了以魏某慶為首要分子的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社會影響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洛南法院以被告人魏某慶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25萬元,其他成員以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3年至1年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隨著本案的宣判,洛南法院受理的涉黑涉惡案件已全部清結。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洛南法院認真審理涉黑涉惡案件,截至8月底,該院依法審結了涉黑案件1件,涉惡案件9件,其中惡勢力犯罪案件5件,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4件,共判處罪犯59人,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13人,判處罰金667.6萬元。(記者李煜 通訊員趙建業(yè)屈萬龍)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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