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由府谷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曹某等14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盜竊罪一案公開開庭審理。府谷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4名檢察官由副檢察長李三寶帶隊,出席法庭依法支持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2015年以來,被告人曹某糾集社會閑散人員,逐漸形成以曹某、張某1、雷某、奧某為首,張某2、江某、溫某、張某3、高某、郝某1、馬某為骨干成員,王某1、郝某2、王某2為一般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府谷縣境內府店公路常年盤踞,對該路段的交通運輸業(yè)特別是油罐車運輸行業(yè)進行非法控制,多次實施敲詐勒索;2016年該組織成員被告人曹某、奧某、郝某2、王某1受溫某(已判刑)委托索要債務,對受害人劉某1實施非法拘禁。2013年被告人曹某、高某受溫某委托索要債務,對受害人沈某、劉某2實施非法拘禁,2017年被告人王某1盜竊手機一部,涉嫌盜竊罪。該組織作案手段惡劣、后果嚴重,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應當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盜竊罪追究曹某等14人刑事責任。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被告人家屬、媒體記者及各界干部群眾旁聽庭審。
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府谷縣人民檢察院出庭公訴的第三起涉黑案件。府谷縣檢察院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認真履行檢察職責,強力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楊耀東)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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