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萬斌 杜光利)2018年6月14日上午,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西安華西專修大學及原校長王明亮等18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
西安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5年8月,西安華西專修大學辦學發(fā)展缺少資金,時任校長的被告人王明亮與他人商議以學校投資助學、教育扶貧為名組建融資團隊,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融資團隊與集資群眾簽訂《合作辦學協(xié)議書》,借款期限為1-5年期,年利率10%-16%,將募集資金中的75%交由學校支配,25%作為融資團隊的提成及投資群眾的投資獎勵,合同到期后,由學校向投資群眾償還本金并支付利息。
在由社會人員組成的融資團隊陸續(xù)離開的情況下,被告人王明亮又先后組織成立學校“外聯(lián)部”,負責接待有投資意向的群眾對學校進行考察,游說合同到期的客戶繼續(xù)續(xù)存合同,鼓勵業(yè)務員以集資建校、高息回報為由繼續(xù)對外吸收新客戶,為學校募集資金。
經審計,該校自2007年初至2014年初共與14931人簽訂《合作辦學協(xié)議書》,實際募集資金金額239181.81萬元,退還投資群眾募集資金本金、利息共計128724.30萬元,未返還公眾募集資金110457.50萬元。學校除支付業(yè)務人員提成68623.34萬元外,其余資金被用于購買土地、學校設備、對外投資等項目。
據(jù)此,公訴機關認為被告單位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數(shù)額巨大,嚴重擾亂了金融秩序,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王明亮等18名被告人直接負責或直接參與,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6月14日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預計庭審持續(xù)兩天時間,案件擇期宣判。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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