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我省召開新聞發(fā)布會,介紹國務院制定實施的《促進個體工商戶發(fā)展條例》在吉林省的宣傳及貫徹情況。
《促進個體工商戶發(fā)展條例》自2022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以來,我省多措并舉,分別從登記注冊服務、精準幫扶、經營場所供給,以及資金、財稅、知識產權保護、紓困幫扶等多個方面,逐項進行了規(guī)定,為個體工商戶發(fā)展提供全方位支持。截至2022年12月末,全省實有個體工商戶252.9萬戶,占市場主體總數(shù)76.2%;同比增長9.4%,帶動就業(yè)700余萬人。
《條例》還針對個體工商戶反映的經營場所難找、租金貴等問題,規(guī)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為個體工商戶增加經營場所供給,并降低使用成本。針對個別地方在城鄉(xiāng)建設規(guī)劃、城市和交通管理等過程中存在著影響個體工商戶正常經營的情況,《條例》要求在制定實施相關政策措施中充分考慮個體工商戶的實際需要,加強引導和幫扶,加強個體工商戶權益保護工作機制建設,幫助我省個體工商戶高質量發(fā)展。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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