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最高檢網(wǎng)站消息,截至2020年3月11日,全國檢察機關(guān)共受理審查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1907件2361人,審查批準逮捕1658件2009人,依法不批準逮捕135件178人;受理審查起訴1528件1892人,審查提起公訴1166件1394人,依法不起訴22件27人。
其中,全國檢察機關(guān)依法批準逮捕抗拒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新冠病毒傳播類犯罪(含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傳染病防治罪)10件12人,起訴17件20人;依法批準逮捕妨害公務罪362件451人,起訴334件404人;依法批準逮捕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115件137人,起訴78件88人;依法批準逮捕制假售假類犯罪(含生產(chǎn)、銷售偽劣產(chǎn)品罪,生產(chǎn)、銷售假藥罪,生產(chǎn)、銷售劣藥罪,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yī)用器材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120件236人,起訴51件100人;依法批準逮捕非法經(jīng)營罪(哄抬物價)10件23人,起訴7件8人;依法批準逮捕詐騙罪869件917人,起訴516件545人;依法批準逮捕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8件8人,起訴8件8人;依法批準逮捕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類犯罪(含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非法狩獵罪,野生動物資源類非法經(jīng)營罪)106件156人,起訴90件140人;依法批準逮捕其他涉疫情犯罪82件106人,起訴64件80人。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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