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反家暴 不做“沉默的羔羊”
12月17日,在西安市文藝路街道環(huán)南路社區(qū),一位居民正在利用社區(qū)公共法律服務自助終端預約法律顧問。
12月17日,36歲的李彩霞向記者展示她在社交平臺抖音上收藏的反家暴視頻。
12月17日,在陜西省婦聯(lián)婦女兒童維權服務中心,維權志愿者正在為來訪的婦女提供免費法律援助。
12月17日,陜西省婦聯(lián)婦女兒童維權服務中心利用沙盤游戲進行反家暴宣傳。 本版照片均由記者 李旭佳攝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是每個人溫暖的港灣。
家庭暴力則是家庭的“癌癥”,不僅嚴重影響家庭和睦、社會和諧,更嚴重侵害婦女兒童的人身權益。
面對家暴,很多受害人一味地選擇“隱忍”,導致家庭關系破裂,甚至造成惡性案件的發(fā)生。
目前,《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正在進一步修改完善。
家庭暴力的認定標準是什么?應該如何利用法律武器對家庭暴力說“不”?記者近日進行了采訪。
現(xiàn)實
隱忍助長家庭暴力
“我被家暴了。過去的半年,我仿佛活在噩夢里,關于家暴的這一切,我必須說出來!”前不久,知名博主宇芽在新浪微博公布了自己遭遇家暴的視頻。
視頻內(nèi)容猶如一部驚悚的恐怖片,讓人不寒而栗:被拖出電梯毆打、被踩臉、被抱摔、被腳踢脊椎骨、被連續(xù)猛扇耳光、被掐脖子……
讓宇芽意想不到的是,曾經(jīng)心目中那個才華橫溢、可以托付終身的男人,竟然是個可怕的“家暴狂”。一次次的原諒和忍讓,換來的卻是一次又一次被推入黑暗的深淵。
“我當時像玩具一樣,被他直接摔倒在地上。狗就站在我的旁邊,我覺得自己連狗都不如。”12月15日,宇芽在《今日說法》回憶起自己第5次被家暴的過程,紅了眼眶。
事實上,在我國,像宇芽一樣遭受家暴的女性還有很多。大部分受害者第一次遭遇家暴都會選擇保持沉默。
據(jù)全國婦聯(lián)統(tǒng)計,我國有30%的已婚婦女曾遭受家暴,平均每7.4秒就會有一位女性遭到丈夫的毆打,平均被虐待35次才會選擇報警。我國每年有15.7萬名婦女自殺,其中60%自殺的原因是遭遇家暴,而40%的女性殺人案件和家庭暴力有關。
“目前,很多婦女來婦聯(lián)投訴的主要訴求是為了傾訴和咨詢,大部分婦女并不知道自己正在遭受的家暴是違法的,還認為只是正常的夫妻吵架。”12月18日,陜西省婦聯(lián)婦女兒童維權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寧楠告訴記者,雖然“對家暴說不”已成為社會共識,但在現(xiàn)實生活中,由于家庭關系的私密性、家暴的隱蔽性,再加上“家丑不可外揚”“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不能因為家務事就導致家庭破裂”等傳統(tǒng)觀念的影響,很多受害者遭受家暴后第一時間都會選擇隱忍,用沉默和哭訴代替投訴及用法律武器維權伸張。
據(jù)統(tǒng)計,自2015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省婦聯(lián)共接到家暴投訴5658件(次),女性為家暴主要受害者,占比為96.4%;家暴主要發(fā)生在婚姻存續(xù)期間,占比為69.9%,婚齡在6年—10年的投訴量占比為22.1%。寧楠介紹:“家暴的發(fā)生地大多在農(nóng)村,投訴人員大多文化水平較低,多為輕微傷,重傷或死亡非常少。”
界定
經(jīng)常性謾罵也算家暴
什么是家暴?怎樣才算家暴?
《草案》界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jīng)常性謾罵、恐嚇、侮辱、誹謗、威脅、跟蹤、騷擾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這表明,家庭暴力不僅僅只針對受害人身體,還有針對受害人心理或情緒上實施的精神暴力。
“值得關注的是,以謾罵、恐嚇、侮辱等甚至以忽視、冷漠、疏遠等冷暴力的方式存在的精神暴力,較之毆打等暴力行為更為隱秘,短期內(nèi)可能并沒有明顯危害,但可能潛伏著更大的危險,使受害者往往容易看輕自己的價值,走向抑郁與自我貶低的極端,甚至做出輕生之舉。”12月18日,全國人大代表、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西安分所主任方燕告訴記者,在她看來,精神暴力可能在現(xiàn)實生活中更為普遍。
受暴并不只是女性的“專利”,男性、孩子、老人等群體,也有可能生活在暴力的陰影之下。
12月18日,一則“西安7歲男童遭親媽家暴卻仍想她”的新聞上了熱搜。據(jù)了解,這個名叫天天的男童父母離異,他已經(jīng)持續(xù)兩年遭受母親的家暴。每當他的媽媽心情不好時,就會用電線、棍子、刀具等打他,有時會被打得走不動路。日前,天天的媽媽已被警方拘捕。
“這些傷口都是我媽媽拿刀割的,她不是故意的。我想媽媽,哪怕她打我我也愿意待在她身邊,要不然我就沒有媽媽了。”因為長期遭受暴力,天天很少和其他小朋友玩,在生活中也總愛用“拳頭”解決問題。
“在暴力環(huán)境中成長的孩子,往往性格敏感怯懦、孤僻脆弱、膽小自閉,缺乏自信和自尊,甚至形成畸形的心理,間接引發(fā)未成年人犯罪。”方燕表示,家庭暴力的危害遠比我們想象的要大。除了破壞家庭和社會穩(wěn)定外,家庭暴力更嚴重的是危害家庭成員身心健康,影響下一代。
保護
用法治祛除家暴之痛
“我們結婚6年,他不給我錢花,不給我看病,喝了酒還要打我……” 2016年3月4日,針對章鳳與丈夫苑虎的離婚案,旬邑縣人民法院發(fā)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實施以來陜西首份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被申請人苑虎對申請人章鳳實施恐嚇、謾罵、毆打等侵害行為。
據(jù)統(tǒng)計,自2016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以來,我省已下發(fā)人身安全保護令500多份,告誡書1000多份,全省近一半的縣(區(qū))建立了反家暴聯(lián)動機制。
“反家暴法實施以來,成效比較顯著。家庭暴力不再是家務事,它的違法性已為公眾所認知和認同,選擇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受害者數(shù)量明顯增多。”陜西省婦聯(lián)權益部負責人說。
一直以來,陜西省婦聯(lián)從源頭參與立法、構建反家暴聯(lián)動機制、深入開展反家暴宣傳教育、提供網(wǎng)格化維權服務、加強反家暴維權隊伍建設等多方面積極推動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
據(jù)了解,我省目前已建立55個融12338熱線接聽、信訪接待、法律咨詢、心理干預和法律援助、婚姻調(diào)解、民生救助等為一體的綜合化、標準化婦女兒童維權服務中心,為受暴婦女訴求暢通了渠道。全省各級婦聯(lián)每年開展家暴宣傳活動近600次,活動參與人數(shù)近10萬人次。
“今天講座的內(nèi)容緊貼我們的實際生活,說得實在,說得好,對我們居民很有幫助,我回去后要把這些講給其他家人聽。”11月25日,在石泉縣老城社區(qū)聽完防范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專題宣講后,居民劉凡高興地向縣婦聯(lián)副主席張海莉反饋自己的學習心得。
自2007年以來,省婦聯(lián)開始實施法律援助項目,對家庭暴力受害婦女兒童無門坎提供法律援助。2011年至2016年期間,省婦聯(lián)每年拿出300萬元用于開展維權救助行動,向全省遭受侵權行為傷害包括遭受家庭暴力傷害的貧困婦女兒童提供集心理援助、傷情傷殘鑒定、困難救助于一體的綜合救助服務,救助婦女兒童1.2萬余人。從2017年起,省婦聯(lián)每年投入60萬元開展特困婦女兒童緊急救助項目,用于對受暴婦女、貧困婦女兒童的侵權、醫(yī)療及重大意外傷害的救助。
“我們社區(qū)設有‘婦女兒童之家’,免費為前來求助的婦女進行心理輔導和法律援助。”西安市碑林區(qū)環(huán)南路社區(qū)工作人員郭苗告訴記者。
如何有效預防家庭暴力?方燕表示,在日常生活中,家庭成員之間應該多加強溝通交流,多為下一代考慮,發(fā)生矛盾或沖突時,要盡量保持冷靜,這樣可以有效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矛盾或紛爭。如果遭受了家庭暴力,一定要堅定態(tài)度,堅守原則,堅決對家暴零容忍,不能給施暴者留有余地,以避免后期遭受更大的傷害。
記者 李旭佳文/圖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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