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吳軍禮 李欣怡
“以后國產疫苗還能放心打嗎”“國家應加強對醫(yī)藥產品的管理,提高監(jiān)管力度,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連日來,“問題疫苗”話題持續(xù)發(fā)酵。從線上的一片討伐到線下家長忙翻孩子疫苗本查詢接種記錄,再到面對國產疫苗的信任危機……“問題疫苗”涉事企業(yè)和個人正在接受處理,但人們心理上的“余震”還未消除。
長春長生疫苗出現(xiàn)問題
7月15日,國家藥監(jiān)局通告稱,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違法違規(guī)生產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7月24日晚,長春新區(qū)公安分局發(fā)布最新消息稱,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高某芳等15名涉案人員被該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據媒體報道,原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管總局官網2017年11月3日發(fā)布的信息顯示,除了長春長生,武漢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效價指標也不符合標準規(guī)定。這些產品當時就被停止使用。
對于“問題疫苗”,陜西省疾控中心在7月22日向媒體聲明:國家食藥監(jiān)總局查出的問題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尚未出廠,該公司生產的其他批次狂犬疫苗也已全部實施召回。而陜西在招標采購中沒有涉及相關批次問題“百白破”疫苗,請公眾放心。
7月23日,西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稱:除此次事件報道出的“狂犬疫苗”及2017年報道的無細胞百白破疫苗(長生生物無細胞百白破批號201605014-01數量252600支,武漢生物公司生廠的無細胞百白破批號201607050-2數量400520支)均未在西安市出現(xiàn)。同一廠家其他疫苗目前未接到食藥監(jiān)總局及陜西省疾控中心文件通知,可以正常使用。
不信任暫時很難消除
“前兩年已經出過‘問題疫苗’了,今年又來了。”這是西安市民王女士聽說“問題疫苗”后的第一反應。
“我孩子4歲了,7月份剛好到了打疫苗的檔口,現(xiàn)在還在猶豫怎么去給孩子打。”王女士說。
在看到“問題疫苗”消息后,王女士像許多家長一樣,第一反應就是去查疫苗本。雖然查明孩子沒有注射過“問題疫苗”,但擔憂卻揮之不去。她說:“和‘問題疫苗’同一廠家的其他疫苗雖然被證明沒有問題,但心理上的不信任暫時很難消除。”
在一家文化傳媒單位工作的張女士,7月14日晚不慎被貓抓傷,第二天她到省疾控中心接種了狂犬疫苗第一針。此后“問題疫苗”話題刷屏朋友圈。如今第三針已經打完,但談起疫苗,她還是感到心里忐忑:“理智上相信是安全的,但情感上總在擔心會不會無效、會不會有副作用。”
省政協(xié)委員、陜西省中醫(yī)醫(yī)院科技教育處副處長閆小寧說:“幾乎每個孩子都要接種很多疫苗,疫苗出了問題牽動無數家長的敏感神經。這兩天,也有許多家長都在恐慌中翻找自家孩子的疫苗本,看看是否接種過長春長生公司的疫苗。”
落實行業(yè)禁入制度
對于此次長生生物公司“問題疫苗”事件,省政協(xié)委員雷西萍撰文指出,相關部門的處罰決定書顯示,對于涉事百白破疫苗共沒收違法所得85.88萬元,并處違法生產藥品貨值金額三倍罰款258.4萬元。她認為,被處罰3倍罰款,已經算頂格處罰,但仍存在處罰較輕問題。
“畢竟人命關天,這點錢能讓賺那么多錢的企業(yè)收手嗎?恐怕連警示都沒有。”她在文中這樣寫道。
如何重塑公眾對于疫苗的信任?雷西萍認為,藥企屢教不改,關鍵在于違法成本太低,以至于罰了款、換個藥名又繼續(xù)經營。因此,要達到處理一個教育一片的效果,就必須抓住典型,依法從嚴處理。一旦長春長生構成刑事犯罪,除了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還要嚴格落實行業(yè)禁入制度。
閆小寧認為,國家應加強對醫(yī)藥產品的管理,提高監(jiān)管力度,增加處罰的強度,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省政協(xié)委員、武警總隊醫(yī)院院長段煒表示,疫苗的作用在于防止和減少臨床疾病造成的損失,同時也降低免疫動物在強毒攻擊時強毒在體內復制的能力。疫苗接種是預防傳染病最有效的方式?,F(xiàn)代疫苗接種技術愈發(fā)成熟,只要嚴格按照免疫程序實施預防接種,就可以有效控制相應疾病的流行,而且能減少接種反應的發(fā)生。他建議,無論在國內還是在國外給孩子打疫苗,家長應該注意切勿盲目給兒童接種,以免出現(xiàn)傳染病感染率回潮。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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